故事设定于1955年,叙述摄影师丹尼斯·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·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;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,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,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,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。
这个James Dean出场不到五分钟就感觉全片要崩。。
他是典型的文艺青年,而嫩牛五方是典型的村里的孩子
比預想的好看了些。Dane DeHaan太不像狄恩又演得彆扭(狄恩有皮包骨跟啞巴嗓?開誰玩笑?)但可以忽略,因為全劇表面上談狄恩,實則為攝影師立傳,讓兩個性格相反的人碰巧共度一段彼此相反的遭遇而矣。攝影師最後對狄恩邀請猶豫的鏡頭不落俗套。
港真 感觉刚对传记片产生的兴趣被这片打碎了 作为某涵的迷妹爆肝完这个片子真是一言难尽 外形不像我忍 全程要死不活嘟囔我忍 一直在刷新颜值新低的五方我也忍 特么剪辑是不是中途也去嗑了个安非他命啊?感情和故事完全不顺 唯一喜欢的地方可能就是照相那一瞬间的表现形式 2星私心加一星
没有渲染多难得的天才 小失意和小得意倒很真实 好看